清廉网讯:(编者按:三年前的十个必须,看起来仍很必须,关键是自我约束很重要…)最高法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的通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法办发(202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法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的通知!值得所有自身合法权益被不法侵害和正在被侵害以及或许会被侵害的国人们认真看看!
这十个必须是!
一、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执行为民,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不正;
二、必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谋私、执行不廉;
三、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
四、必须高效公正执行,严禁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
五、必须规范文明执行,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超标的查封,乱执行;
六、必须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严禁未穷尽执行措施而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应恢复执行而不及时恢复;
七、必须全面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具备发放条件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严禁截留、挪用、超期发放;
八、必须接访即办,件件有录入、事事有回应,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化解不到位;
九、必须深化执行公开,关键节点信息实时推送,严禁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十、必须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禁恣意妄为、滥用职权。
感觉十个必须很接地气,时隔三年,任由世人评说!好的规定还需很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