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网讯(傅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非法电捕猎现象是森林火灾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打击林区内非法乱捕猎犯罪是司法部门尤其是林业公安的重要职责任务,最近方城县林业局国有大寺林场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起非法捕猎案件,犯罪分子得到应有处理。
方城县公开审理非法电捕猎案件 ,据法治方城报道: 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5月10日,方城县林业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在国有方城县大寺林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电捕猎案件,并邀请当地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该案当庭宣判。 自2022年1月11日起,方城县全域禁猎,禁猎期为长期。2024年3月19日晚,被告人乔某在大寺林场草寺村附近私设500米左右的电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由于线路短路引燃树枝树叶,引发火灾。铁佛寺森林资源管理站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并组织人员成功扑灭。案发后,被告人乔某主动自首,认罪认罚,方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式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森林火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庭审结束后,方城县林业局向在场干部群众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宣传资料,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呼吁大家“爱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