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中国网讯:(使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法律制度方面已基本上全面形成。在一些细节上正逐步完善,特别是一些量刑标准上正逐步得到提升和提高。
近期,全国人大代表李紫微提议,针对拐骗儿童罪现有法律量刑不足的问题,建议将最高刑期提升至死刑,或考虑将“拐骗罪”与“拐卖罪”合并,统一量刑标准。李紫微指出,现行法律下,严重拐骗儿童案件只能判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这与社会期待有较大差距。
孙卓被拐案件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告人吴某龙因拐骗孙卓和符建涛仅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受害者家属表示不满,并提出抗诉。孙卓案代理律师姚克枫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修改建议,包括提高量刑标准,引入死刑作为极端情形下的刑罚。
然而,司法实践中对拐卖儿童罪犯判处死刑的案例并不多。例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死刑判决,但这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拐骗儿童罪的量刑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普遍期待法律能够更加严厉地打击此类犯罪,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安全和权益。
代表呼吁拐骗儿童罪最高判死刑。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各项法律制度将进一步得到补充和完善。特别是人们关心和关注的影响民生的法律制度会更加符合民心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