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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50人获刑!违规采矿、非法采煤,共致15人遇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5  来源:代县人民法院、孝义市人民法院  作者:杨经纬  浏览次数:198749
核心提示:非法开采煤炭资源2700余吨,非法开采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达3万余吨,破坏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近日,代县人民法院和孝义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宣判了2021610日山西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开采案”、“山西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黑煤窑’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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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0日,山西代县大红才矿业公司违规开采导致13人遇难,16人在此起案件中获刑。

 

山西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黑煤窑2018年初、202111月至20211215日,非法开采煤炭资源2700余吨,非法开采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达3万余吨,破坏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20211215日晚,2人在非法采矿点遇难。该起案件中,34人获刑。

 

山西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

违规开采案

 

经审理查明,2021610日,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因违规开采,导致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3名工人遇难。法院认为,陈果亮等16名被告人,作为涉案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管理指挥者和生产作业的直接责任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陈果亮等16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五年十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山西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

黑煤窑非法采矿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初、202111月至20211215日,被告人杜小军、杜纪红等人在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东南200米处私自开凿黑煤窑出煤获利。期间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共计2700余吨,非法开采的原煤被被告人宋晓卿、徐红明等人收购。

 

经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勘测核算,被告人的非法开采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达3万余吨,破坏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20211215日晚,该非法采矿点发生透水事故,22名工人被困。经抢险救援,20人成功脱险,2人遇难。

 

法院认为,杜小军、杜纪红等23名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煤炭资源,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杜小军、杜纪红等11名被告人在非法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宋晓卿、徐红明等11名被告人明知杜小军等人开采的煤炭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居间介绍买卖或帮助转移,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杜小军、杜纪红等犯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1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犯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2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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