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内心很复杂,担心组织不信任、群众不理解……”近日,接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纪委监委予以容错免责的通知后,该区幸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吕某表示,将吸取教训,放下包袱,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此前,崇川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幸福街道经九路去年加装了监控摄像头,该项目费用支出达到5.2万元。然而,工作人员查询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却并未发现该项目在平台履行过审批程序。
随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找到负责该项目的吕某了解情况。“按照《幸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必须进入街道交易平台履行相关程序。为何这个项目在平台没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问道。
“当时为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落实,保护群众安全,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审批同意后,将项目拆分为‘监控系统’和‘监控电源’两个项目,费用分别控制在2.6万元报街道申请立项,分别进行询价比价,现在想来确实不妥。”吕某说。
原来,经九路地处城市道路末端,道路两侧设有加油站及众多物流企业,大货车占道停放维修及非法流动加油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道路通行不畅、环境卫生脏乱差、安全生产隐患大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
考虑到这一举措是为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落实,且经过了街道党工委集体决策,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后续调查中也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经崇川区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吕某予以容错免责。
媒体:善用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
对此,人民日报评论指出:
一心为群众办事,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被“打板子”,不仅会寒了干部的心,还会束缚他们的手脚。干部如果为了不出错而机械搞执行、宁愿少干事,容易贻误发展时机。建立容错机制,就是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干事。基层干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多一些灵活处理,少一些不通情理,多一些急事急办,少一些急事缓办,受益的是地方发展和民生福祉。
当然,容错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容错与问责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都旨在帮助干部更好尽责担当。明确哪些错该容,哪些错该纠,就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分清为公与为私、无禁与严禁、无心与有意,进而更好保护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避免特事特办引发争议、遭到滥用,关键要完善制度规章。把规矩立在前面,明确什么时候可以特事特办、流程如何简化,干部才能更好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起来,心无旁骛为民造福,不再因担当作为而担惊受怕、因纠错与否而揪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