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雷文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文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申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雷文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雷文蓉主动投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事实,全额退缴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认错悔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雷文蓉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