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警方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指导下,查处了一起为诈骗团伙引流案件。违法行为人郑某、郭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天、10天,违法所得全部收缴并处5270元行政罚款。
1月18日,齐齐哈尔市居民李先生来到建华区公安分局报案。两天前,他在网络上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内容是“网购客服,工作内容轻松,工资日结”,随即,他联系了广告发布人,得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购物网站刷单。抱着“反正闲着,不如赚些钱补贴家用”的想法,李先生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然而,在完成了几单之后,对方却声称系统锁定了资金,需要继续投入更多钱款、超额完成业绩后才能提现。至此,李先生方才意识到被骗,于是立刻向警方求助。
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围绕李先生提供的线索开展工作。经过缜密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诈骗广告发布者的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1月19日,民警在建华区某居民小区内,将发布广告并为诈骗团伙“引流”的违法行为人郑某、郭某二人抓获。
据郑某交代,半个月前,他同样在网络上看到了“客服”招聘的兼职广告,但他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兼职而以“刷单”为名的诈骗。不过,郑某还是联系到广告发布人,他答应为对方“拉人头”从而帮助诈骗团伙布设陷阱来坑骗想要兼职的人。对方也承诺,每有一人进入“刷单”群组,就返给郑某30元。此后的半个月时间,郑某通过各网络平台发布“兼职”广告,自己忙不过来时便叫来朋友郭某帮忙,截至被抓获时,两人非法获利两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