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中国网讯 (高宝玲 于子雄)哈尔滨市公安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工作部署,始终关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破民生小案、护百姓平安”为目标,严厉打击侵财类案件,切实守护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
贪图小利进班房
今年3月至今,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革新街派出所,先后接到辖区几家超市负责人报警称,超市营业期间商品屡次被盗,价值累计千余元。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走访并发现,一名行为异常的女子总是在货架旁佯装挑选货品,不时左顾右盼,趁无人注意,便顺手拿起货架上的东西塞进衣服内,然后在结账时溜出收银台。
5月11日,该嫌疑人刚走进超市即被工作人员认出,并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其在第一次尝到甜头儿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随即在多个超市实施盗窃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她也终因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无独有偶,5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太古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超市发现一名小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宋某某抓获。经审,宋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超市盗窃生活用品的行为,并主动供述了过去4次盗窃超市物品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在其家中起获所盗物品。
老贼栽了大“跟头”
4月28日晚,哈尔滨市香坊区一居民家中被盗,被盗物品包括名贵烟酒、金饰等,初步估算损失达20余万元。接到报案后,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12天的紧张工作,一个骑摩托车的可疑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查,该男子为田某,曾因盗窃被警方多次处理。近日其出现在案发现场周边的时间与案发时间基本吻合,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2日13时,民警在城高子镇和平村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了大量被盗物品。经审,田某承认这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是其所为。
趁夜行窃终被捉
5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公园路派出所根据群众报案称自己电动车电瓶被盗的线索,随即展开案件侦办工作。经工作发现,一男子在夜间实施了盗窃行为。警方根据该人体态及步伐特征,判断其年纪较大,且作案手法熟练,可能有盗窃前科。民警对辖区内类似人员展开走访调查,确定辖区居民林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5日,民警在一个农贸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林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电瓶的犯罪事实,还交代出了其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惯盗断了来财路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称,在乘坐379路公交车时被扒窃。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发现李某旭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5日11时10分,民警在379路公交车行至红旗大街站附近时发现李某旭的踪迹。当车进站后,李某旭从前门上车,在车厢内几次尾随一名女乘客,而后窜至下车门口附近伺机作案。当车辆行驶至果园街站附近时,李某旭见有机可乘,即用左手在自己斜背的挎包掩护下,将手伸进被害人李大娘左侧背包内,偷出一个红色信封(内有人民币760元〉。当其正准备下车逃走时,被民警当场逮个正着。
经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旭是个扒窃惯犯,曾被警方打击处理过,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李某旭向警方供述了其连续在379路公交车上作案6起的犯罪事实,共盗得10700元现金和4部手机。而对失而复得的信封,李大娘由惊到喜,不住地向民警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