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中国网讯(高宝玲 谢景强)为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服务黑龙江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能力,发挥仲裁在处理民商事争议、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进机关、入企业、走基层”仲裁宣传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提升仲裁知晓率和首选率作出安排部署。
进机关,深入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各仲裁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机关,通过多种方式,深化党政机关对仲裁工作的认识,了解仲裁法律制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行业支持,力争将仲裁争议解决条款纳入行业标准合同文本。发挥金融仲裁制度优势,依法高效解决金融领域纠纷。为各地各部门开展仲裁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增强政府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利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意识。
入企业,强化仲裁法律服务效能。各仲裁机构要及时向企业宣传仲裁法律法规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重点宣传仲裁制度的专业、灵活、高效、保密、执行性等优势,指导企业在合同订立时主动约定仲裁条款,采用仲裁解决纠纷。要积极开展定向培训、政策解读、上门送法等活动。要与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建立沟通机制,采取“面对面”服务方式,协助企业完成相关签订工作,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和维权成本。
走基层,发挥仲裁在多元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各仲裁机构要借助本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的专项宣传活动,加大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仲裁机构深入到乡(镇、街道),宣传仲裁在处理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纠纷的优势作用,引导群众选择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